中国足协公布俱乐部转会规定:双方不得存在过
栏目:行业新闻 发布时间:2025-12-04 11:21
北京时间12月3日,中国足协发布《中国职业足球联赛俱乐部协会登记变更及股权转让规定》。转会必须满足的条件:(1)转会俱乐部至少有18名职业球员与俱乐部的雇佣合同在新赛季开始后仍然有效; (二)申请转让时,不存在与本行业单位或个人存在过多债务的情况。受让方必须满足的条件:(1)受让方必须是在中国大陆(即中国足协管辖范围内)合法注册的法人实体。禁止经营博彩业务的法人实体或其经营博彩业务的附属机构参加俱乐部; (二)受让方经营、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 (四)原则上近三年内无损坏。 。。 (七)不存在其他影响转让的情形。俱乐部可以在两个赛季之间和一个赛季内进行重大股权转让,并且一个赛季只能进行一次重大股权转让。俱乐部、转让方、受让方必须向注册协会和中国足协报告并获得批准。中国足协在收到俱乐部股权转让公告的书面申请及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全部文件后,将在三十日内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公告的决定。转让方、受让方提交的材料不符合中国足协相关规定的,中国足协可以要求俱乐部限期补充材料。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补充材料或者提交的补充材料审核未通过的,中国足协协会将不批准公示转让申请,并将决定通知俱乐部、转让方、受让方和注册协会。必要时,中国足协可以酌情组建审核组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调查。如果俱乐部在向中国足协提出股权转让公示申请时,与业内单位或个人存在过多债务且未与债权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经争议解决委员会审议后,该俱乐部未在规定期限内批准公示执行决定的,中国足协将不批准本次公示转让。如俱乐部在向中国足协提交股权转让公示申请时与行业外相关单位和个人存在债务纠纷,或存在其他争议处理机构未受理的纠纷调解委员会提出调解后,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申请调解。中国足协参考相关决定结果和执行情况,决定是否批准转会公示申请。公示期间或公示期满后,如发现受让方或股东、实际控制人、子公司存在隐匿持有其他俱乐部或俱乐部股东股权或者存在交叉经营、管理等关联关系的,中国足协有权决定是否批准公示转让。申请或取消此时批准的转让公告。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则包括照片或视频)由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注:以上内容(包括图片和视频,如有)由网易HAO用户上传发布,网易HAO为社交媒体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服务热线
400-123-4567